地径近百厘米,被德化县水口镇淳湖村民称为“杉树王”的百年杉树,一夜之间被人盗伐,同时被砍的还有多棵大口径杉树。经过统计,被盗木材9立方米,由于是特需用材,市场稀缺,所以市场价格越来越高,价值超3万元。“杉树王”被盗,在村里引起了轩然大波。事发后,德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水口森林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终于将盗伐“杉树王”的嫌疑人抓获,并追回已被销赃的木材。
“杉树王”不翼而飞
民警排查陷入僵局
今年6月21日,水口森林派出所接到淳湖村村民报警称,淳湖村内有多株大口径杉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其中包含着一株地径近百厘米被当地人称为“杉树王”的百年杉木。
“杉树王”被盗伐让人惋惜
接到报警后,德化森林公安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民警调查发现,林木被砍伐的时间已过去多日,且几处林木并非同一天砍伐。然而,民警多方走访、调查、查监控都没能获得有效的线索。淳湖村地处偏僻,东南与永泰县相邻,北方与尤溪县交界,西与德化县杨梅乡扶枫林相邻,四处群山围绕,森林资源丰富,但人烟稀少。
在对“杉树王”被砍伐的现场勘验时,民警发现在树根旁摆放着供奉的物品。经了解,德化人在采伐大口径林木的时候有这一习惯,尤溪、仙游人则没有。专案组民警遂将调查重点倾向德化境内有盗伐大口径林木前科的人员。同时,针对杉木所处的位置十分偏僻,作案人员对当地地形了如指掌这一特点,曾从事大口径林木生意的当地村民郑某、黄某等人进入了民警的排查范围。但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郑某和黄某等人不具备作案时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购买请求被拒
竟然动手盗伐
在向林木所有者再次了解情况时,民警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今年5月,有一名自称是龙门滩镇人的男子曾打电话给所有者之一的郑某广,表示想要购买那棵大口径杉木,但被郑某广拒绝了。以龙门滩镇人林某、王某杨等为首的,常年在德化县内非法运输林木的“小团伙”随即成为民警重点排查对象。
民警调查发现王某杨嫌疑很大。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的王某杨,于7月4日到德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自首,并对其伙同苏某和林某窜到淳湖村盗伐4株大口径杉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杨交代,他和林某在今年5月到淳湖村准备向村民购买大口径杉木,并让村民带路去查看,所以对大口径杉木的位置十分熟悉。在购买请求被拒绝后,苏某、王某和林某就谋划将这些杉木盗伐运走出售。6月13日,他们趁着下雨天,护林员没有巡山的时候动手盗伐。6月17日下半夜,他们在将“杉木王”往尤溪县中仙乡方向运输的途中,又砍伐了另外3株大口径杉木。
7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杨被刑事拘留,苏某、林某已畏罪潜逃,专案组民警正全力开展追逃工作。由于被盗伐的大口径杉木已几易其手,给追赃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但民警为了挽回林农的损失,辗转多地追赃。7月12日,在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森林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民警终于将被盗木材追回并返还给失主。
据德化森林公安民警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王某杨等人盗伐的杉树达到9立方米,属于数量较大。(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陈立强 李宏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