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年将统筹近3.6亿元 专项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泉州晚报

泉州两级财政3年统筹近3.6亿元 专项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来自市住建局的消息,根据市住建、市政公用、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的《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市、县两级财政2017年—2019年将统筹35763.1万元,专项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可结合村庄人口规模、污水治理模式、配套管网长度、技术工艺、排放和建设标准、运营处理情况及其他因素,对建设运营项目实行差别补助,具体政策由各地研究制定。

资金使用方面,允许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型、联户型污水治理设施,按照需进行标准三格化粪池改造农户接入数测算补助额度。允许已完成或年度安排任务超出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实际任务数的县(市、区),统筹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

此外,泉州市还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将辖区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整合组成一个或若干个工程包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允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数测算补助资金比例,统筹用于PPP政府付费项目。

据悉,今年,泉州市计划实施266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65385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截至5月底,共200个行政村完成施工图设计,13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16392个。

补助资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建设运营项目的补助资金,包括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2017年专项补助资金3923.1万元、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运营2017年—2019年专项补助资金7960万元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按相关规定标准到位的资金。

补助对象

该专项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泉港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范围内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

补助标准

农村新建改造标准三格化粪池,市级每户补助600元,县级每户补助800元。此外,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市级奖补资金按每村10万元测算,县级奖补资金按不低于每村30万元测算。

其中,行政村新建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行政村新建管网收集生活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治理的,市、县两级按每村补助标准的80%补助建设费用。行政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引入市场主体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实现长效运维,行政村新建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市、县两级按每村补助标准的20%补助设施(包括进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从2018年起,已建成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应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记者谢曦)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