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全面推行河长制 力争三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

石狮日报

石狮市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 力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

石狮日报7月10日讯(记者 林恩炳)近日,石狮市印发《石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各个阶段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为促进石狮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方案》还同时明确了全市13条主要溪流河道的整治工作任务。

今年

“一河一策”启动整治

3月1日起,石狮市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先后出台了《石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石狮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计划》;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正式成立并挂牌办公,两级河长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全部到位;15条县级河流河长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建立了县级河流名录,并配置了河道警长。同时,启动厝上溪、梧垵溪、都宫溪、西岑溪等四条溪流的整治工程。

在全面启动河长制的基础上,石狮市开展“一河一档”调查,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制定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形成河道治理的“一河一策”。同时,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淤、清障,建立和实施河道保洁制度,实现“河畅”,力争于今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石狮市还将通过启动河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制定河道岸线规划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完成全市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

2018年

启动“水清岸绿工程”

2018年,石狮市将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工作机制,启动“水清岸绿工程”。在东排水沟、西排水沟、梧垵溪、厝上溪、西岑溪等溪流整治的基础上,再启动四条河流的治理工作。建设污水收集管道7公里,完成3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村庄6个,启动永宁污水处理厂尾水冲沟工程5公里,完成塘园溪尾水冲沟工程1.84公里,完成10条河道的绿化工程。

方案提出,至2018年底,石狮市河道流域内农业种植情况及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使用情况,畜禽养殖,得到有效控制,完成河道的绿化。完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石狮市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河湖蓝线管控,在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蓝线规划。蓝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进行改建和扩建,应当逐步迁移或者拆除。

2019年

力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

方案提出,2019年底前,通过完成河岸绿化工程、河道截污整治工程,使全市河道水质有较大的提升,力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的河道治理目标。

据悉,石狮市将在上述河流整治的基础上,启动剩余三条河流整治。建设污水收集管道7公里,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村庄6个,全面完成河岸绿化。至2019年底,农业面源污染实现网络动态管理,不出现畜禽养殖回潮,河道沿岸由单纯绿化转为美化。完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石狮市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同时,合理利用岸线资源,逐步恢复增加生态岸线,建设生态隔离带,对不科学、不合理、过度开发的岸线利用行为,采用归并整合、集中整治等措施进行治理;加大河湖生物资源保护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挖掘保护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