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张家口教育局:取消衡水一中等校在该市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违规招生的处理公告
2017年,为进一步规范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工作,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7]10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教明电[2017]22号)要求,张家口市教育局已于2017年6月28日在我局网站对2017年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张家口市招生有关工作进行了公告。
公告之后,我市教育局陆续接到家长和学校举报。经核实,衡水第一中学、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正定实验学校、武邑宏达学校、衡水志臻中学未能严格遵守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未遵守我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利用教育培训机构、家长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公布虚假招生信息,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违规组织招生考试,擅自提前违规招生,严重扰乱了我市的招生秩序。
经张家口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上述学校在我市三年之内的招生资格。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17年7月9日
背景资料
衡水中学和衡水一中啥关系?
衡中系学校违规办学事件时间轴
●2014年8月,衡水中学与河北泰华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民办衡水一中。此后两年多内,衡中系学校频频在各地“攻城略地”,开办十余所分校。“衡中入浙”引发争议后,其扩张的脚步戛然而止,衡中系学校至此风波不断。
●2017年3月26日,衡水第一中学平湖学校在浙江省平湖市揭牌,标志着衡中系正式进入浙江。随后,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通过媒体公开宣称,衡水中学模式,与“浙江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不符合”,进而提出“浙江不需要(平湖分校)”。
●2017年4月7日,平湖市教育局向衡水一中平湖学校发出书面规范文件,要求其就提前两个月招生一事予以整改。
●2017年4月13日,网友“衡中内部人”公布嘉兴港区管委会与投资方的办学协议,直指平湖当地在引入衡水一中分校过程中,多处涉嫌违法,包括无偿提供公立学校教学设施、选聘公办教师至民办学校任教等。
●2017年5月5日,民间教育研究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关于对衡水中学等超级中学涉嫌违规办学开展督查的建议》,对衡中系学校进行公开“举报”。
●2017年6月1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河北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办学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责令衡中、衡水一中就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整改,并提供共计8条整改意见。
●2017年6月16日,衡水一中投资方,河北泰华集团以“衡水第一中学董事会”名义发布声明,指出衡水第一中学公章多年来,“被河北衡水中学张文茂校长强行取走”,并拒绝承认与各地分校的关系。
●2017年6月17日,衡水市教育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声明称,正落实对衡水中学、衡水一中加快整改的安排部署。此外,衡水一中及投资方“已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2017年7月5日、6日,河北多地发文限制衡水一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