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日报7月5日讯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王志锵)4日,记者从石狮市交建运管部门获悉,根据省、泉州交通及公安部门文件要求,6月15日起,在完成本地区今后5年驾培市场供求情况分析及市场风险预警发布之前,暂停受理新增驾校的许可。因正式文件传送时间差的原因,7月前已受理的新增申请,需形成书面报告向市交通委专题报告。
据悉,此次文件出台的背景,在于驾培市场全面放开后,部分地区驾培市场投资增长过快,导致市场供需失衡、培训能力过剩,一些驾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且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培训,严重扰乱了驾培市场安全。
为此,文件要求交通、公安两部门联合强化对驾培行业的监管。同时,即日起至11月15日,交通执法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各类非法违规驾培行为。
具体来说,值得各驾校及有意新进入驾培行业者注意的,首先是资质方面,必须得达到2014年6月起施行的两项“新国标”的要求。这方面,我市已根据“新国标”完成了对各驾校的重新复核,保证其资格条件、训练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车辆达到要求。
同时,主管部门将对本地区驾培市场进行全面调研,以科学评估今后五年本地驾校的供求情况,建立驾培市场的风险预警机制。目前,泉州道管处每季度都会发布全市驾培市场供求信息的公告,各驾校及学员可予以及时关注。为此,在这个5年供求分析出来之前,我市也将不再受理新增驾校的许可。
其次,是教练场地、教学车辆和教练员的监管方面。根据要求,驾校要半封闭管理,严禁非本机构车辆及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允许其他驾校教学车辆、社会车辆进入进行教学的,依法予以查处;教学车辆得按规定配置安装学时计时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禁止教学车辆参与载客营运;教练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教练场地或利用非教学车辆从事培训。
值得广大学员注意的,是报名方面。很多学员习惯找教练直接报名,从而碰到一些教练跑路,或者报在某驾校却在其他驾校培训,导致后期出现纠纷的情况。为自身权益着想,请学员都到正规驾校报名并保存好合同。对于驾校设在外头的报名点,文件也要求其公示地址。这方面,运管部门随后的整治中,也会要求驾校的设点得报备。此外,未经运管机构准予许可的任何机构(包括已工商登记注册但未许可的新驾校),一律不得以“某驾校”名义进行招生或从事驾驶培训,违规擅自从事招生或培训且查证属实的,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