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陈明代理泉州中院院长

泉州晚报

泉州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陈明代理泉州中院院长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6月30日上午,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陈明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决定接受欧岩峰同志辞去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会议审议决定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明同志代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邱春霖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珺莹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邓世章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新鹏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朱启明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钱福元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罗倩雯)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