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点设置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泉州晚报

明年全面推开 经营不好的退出

泉州网6月30日讯(记者 王金植 文/图)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泉州市中心城区便民服务点设置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印发并实施。规定对便民服务点的设置区域、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等做了具体规定。2018年年底完成所有便民服务点设置后,将引入考评机制,考评不合格的将会被清理。

便民摊车的设计图

便民摊车的设计图

津坂路的便民摊点统一用集装箱改造而成

津坂路的便民摊点统一用集装箱改造而成

便民摊点实行“五统一”

规定指出便民摊点的设置本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

每个经营服务摊位应配置一辆手推式服务车(根据服务点的实际情况,设定为移动式或者相对固定式),外立面统一喷塑便民服务标识。每个摊位占用面积应根据便民服务点区域大小而定(一般摊位控制在3平方米以内),不得随意扩大。

便民摊点分为早夜市

便民服务点经营时间宜为6:00—20:00,具体根据经营项目确定,但一般不超过22:00(夏季不超过23:00)。分3种经营时间模式:早市(早餐工程)6:00—8:30(节假日不超过9:00),昼间集市6:00—18:00,夜市18:30—22:00(夏季不超过23:00)。

2017年年底前各区城管办结合本地实际,牵头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点规范管理,选择2-3处已形成、基础较好的服务点作为试点。2018年3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便民服务点设置管理全面推开,2018年年底完成所有便民服务点设置,2019年起对便民服务点实施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严控区内一律不得设置

便民服务点的设置区域,分为严控区、控制区、可设区。

严控区范围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公园景区、车站码头周边控制地带,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城市道路,人群密集、交通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等重要区域。严控区内一律不得设置便民服务点。

控制区范围包括:学校、医院、集贸市场、企业厂矿区等控制地带、市区车流量较大的次干道和主要交通节点以外的城市一般道路、次要区域,以及在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大厦市容环卫责任区范围内。控制区内设置便民服务点应征得周围多数群众(单位)同意,并控制设置类别、数量且限时经营。

可设区范围包括:不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路段、背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周边。可设区内的便民服务点按总量控制、规范设置的原则进行。

便民服务点设置位置也有具体规定。设置在部分次干道、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周边不影响行人和交通车辆通行的地方,位置应相对集中,与场地条件和居民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各社区的便民服务点可根据场地实际设置,一般不得多于1处;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2处,但不得多于5处。

规定要求,临近道路的敞开式小区,可根据小区范围内空间实际选择相对宽阔、不影响交通的空间设置。次干道街巷、社区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可以选择合适空地设置。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和消防通道等场所不得占用,盲道、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通行的位置不得设置。

干扰居民生活的退出

便民服务项目包括四大类,分别为维修类:包括修车、修鞋、擦鞋、缝补、修伞、配钥匙、修表、修锅、修小家电等;小百货类:包括日用杂货、服装、鞋帽、手机配件等;果蔬、花卉类:水果、蔬菜、花卉;早餐工程类:经商务局许可的运营公司确定的健康早餐。

各便民服务点列入“数字城管”日常考评范围,市城管办依托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队伍,在规定的时间内每月对各便民服务点随机考评。对管理不规范、卫生保洁差或一年内累计2次月评在70分以下的便民服务点,由市城管办责令区城管办督促整改;对严重失管和干扰居民生活、居民反映较多或一年内连续2次月评在60分以下的便民服务点,由区城管办协调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清理该便民服务点。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