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今年全市计划完成市级“造福工程”搬迁任务4000人。其中南安市2200人,安溪县800人,永春县200人,德化县800人。对列入市级造福工程实施对象的,市级财政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同时,还将扶持8—10个“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据悉,此次搬迁建房补助对象为被列为2017年省级造福工程实施对象的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在条件恶劣的偏远自然村的农户、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受灾重建户。集中安置区补助对象为列入2017年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补助对象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集中安置20户以上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
根据相关文件,搬迁指标要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保户、计生户、少数民族户和老区村民倾斜;鼓励集中安置、插花安置、进城安置,尽可能将搬迁群众安置在产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比较完善的县城、乡镇所在地、中心村和工业园区周边等;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产业发展、小额信贷、雨露计划培训等扶持政策要向搬迁群众倾斜支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黄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