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泉州市开展了“两违”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目前已结束。2017年至2019年,泉州市再次启动新一轮“两违”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今年是开局之年,将采取多项措施深化“两违”综合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
把握整治重点
今年,泉州市将对重点区域进行整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集中力量对2014年“两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顶风作案的违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拆除。二是继续抓好“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专项拆违,加大对实体违建的拆除力度。三是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严格规范集镇建设秩序,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四是抓好违规建设形成的危房治理,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多次加层出租等违规建设非法牟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是结合宜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片区改造、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开展城乡结合部、风景保护区、海丝申遗点、海岸沿线和重点项目周边、高速高铁沿线、流域违法砂场“两违”、小区屋顶和地下室及公共空间违建等主题拆违,适时组织集中治违攻坚会战,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
严控新增“两违”
各县(市、区)、管委会将把遏制新增“两违”作为本轮治违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新增“两违”零容忍确保“零增长”,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新增“两违”必须在30天内拆除,并恢复原状。
今年将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控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城管、手机执法和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提高管控效率,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完善新增“两违”常态化全覆盖防控体系,明确巡查责任,规范处置流程,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突击抢建。
加快分类处置
推进存量化解
历史违建处置是“两违”治理攻坚的重点,今年我市将全面摸清存量底数,创新摸底方式,结合房屋不动产登记、危旧房排查等工作,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向乡镇、农村延伸,全面摸清违建底数,按照分类处置界定和标准,分门别类,逐一建档。
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细化分类处置实施办法,明确涉及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的具体事务,建立完善历史存量违建处置联动机制,及时研究处置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有效落实分类处置工作。加快处置进度,各县(市、区)、管委会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以“无违建”示范点为试点,以开发建设重点区域、难点问题集中区域为突破,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列出处置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和处置机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处置。本轮三年深化行动,各县(市、区)历史“两违”存量每年化解率不低于20%,努力实现违建存量“负增长”。
用好拆后土地
提升利用成效
各县(市、区)、管委会坚持“拆为所用”的原则,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拆后土地及时移交、利用。首先要确保拆后建筑垃圾及时清理,逐步建立并实施由违建当事人承担拆运费用制度。其次要实行拆违与拆后利用同步研究,拆用联动,依照规划确定拆后土地用途,及时还耕、复垦、绿化、收储和开展项目建设,做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防止土地闲置出现新的违法用地以及脏、乱、差现象影响城乡景观。最后要探索拆后土地利用激励政策,建立实施土地利用激励机制,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和经济补助向治违成效好的地方倾斜。
深化“无违”创建
培育示范典型
今年,各县(市、区)、管委会以全域“无违建”为工作目标,继续深化“无违建”创建活动。
第一要按照省治违办明确的“无违建”创建标准和验收办法的相关要求,精选培育乡镇(街道)、村(居)“无违建”先进典型,作为展示治违工作成效的平台和示范标杆。第二要实行创建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个,创建一个,达标一个,突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打造亮点品牌;对创建不达标的,要建立警告和退出机制。泉港区、德化县以及2015年、2016年创建的省、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应继续巩固“无违建”创建成果,应制定本地区年度巩固提升方案;鲤城区、石狮市、开发区要争创“无违建”县(市、区),其他县(市、区)要按照辖区内1/3左右的乡镇(街道)来确定示范点,争创“无违建”乡镇(街道)。
畅通建房审批
疏导群众需求
“两违”治理的薄弱点和关键点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县(市、区)、管委会在堵的同时,将注重疏导。
今年将统筹“两违”综合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无违建”示范创建、旧村复垦、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个人建房审批措施。加强乡村规划与用地规划协调衔接,划定限建区、禁建区、适建区,合理调整预留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符合政策的无房户、危房户及困难户建房需求。实行联审联批机制,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加强村民建房监管和引导,落实挂牌施工制度,切实解决乱建房问题。
创新方式措施
形成治违合力
各县(市、区)、管委会将强化“两违”基础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应用,加强数据的分析研判,探索运用大数据对易违区域、易违时间点、易违人群实施重点监测、评估和防控。
各级治违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两违”综合治理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一要全面梳理各成员单位涉及“两违”方面法律法规,落实部门治违“零距离”,加强执法协查协助,形成综合执法、依法施治,推进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第二要结合实际,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摸底调查、违建拆除,采购航拍、卫片服务,加密国土疑似图斑、数据比对频次,及时发现隐性“两违”。第三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打“两违”恶性案件;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严格实行违法建筑“零补偿”规定。第四要组织开展“两违”治理执法流程和档案管理、数据录入、政策法规等专题培训,提高依法治违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督查考核
落实责任追究
今年,各级党委政府将继续把“两违”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治违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坚持月督查、收集信息资料,半年组织考评,每年进行总评通报,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权重,逐步提高评分占比,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体系。
一要通过“以奖代补”、用地指标激励等方式,对治违工作予以资金、政策保障。二要推行党员干部不参与、不支持、不包庇“两违”的公开承诺制,把是否参与“两违”或者治违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单位个人评先评优以及县、乡、村换届候选人提名的重要参考。三要把违建情况纳入社会体系建设,对参与“两违”的施工、设计、监理、建材供应等单位和个人,以及不履行制止、报告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处罚,在一些领域限制其提供服务。四要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治违工作后进乡镇(街道),实施单列管理;对核查发现及投诉举报的新增“两违”问题,实行倒查问责,严格追究巡查、处置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对组织和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以及“两违”背后的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地对因“两违”问题实施追责问责的情况,应及时在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填报。(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方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