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1日至9月30日,石狮市公安局开展“低慢小”目标摸排管控工作。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施放“低慢小”目标,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查封、扣押相关设备。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在全省部分地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低慢小”目标飞行,石狮市也属于《决定》规定的禁飞行政区域。石狮市公安局即日起开展“低慢小”目标的排查登记工作,由治安管理大队牵头,各辖区派出所深入走访宣传登记。目前,已向石狮市公安局登记申报的“低慢小”目标有35台,其中航空航天模型14台,无人机21台。
根据《决定》的要求和公安机关相关奖励规定,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未登记的“低慢小”目标或未申报的“黑飞”行为,警方将酌情予以500元-2000元的奖励,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重大刑事案件线索的,最高予以2万元奖励。举报方式为: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记者詹伟志 陈灵 通讯员王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