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丰泽区境内全面禁飞无人机。昨日,丰泽公安分局向社会通报解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点。
据了解,4月18日发布的《决定》要求,在全省部分地市行政区内禁止“低慢小”目标飞行。同时,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或个人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登记、封存。
据介绍,“低慢小”目标的种类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有人驾驶航空器: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及无动力)、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二是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以下无人机(包括遥控玩具无人机)、航空、航天模型;三是小型空漂物: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
“有人认为要飞的时候才去报备,这种理解不全面。”民警说,包括无人机在内的任何“低慢小”均需要报备。根据规定,自即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个人持有相关“低慢小”目标的,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低慢小”目标的企业,均要主动联系社区民警或到属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备,也可以将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低慢小”目标存放地址等信息,发送至丰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邮箱进行登记报备。禁飞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飞行的,需申请报备。(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泉源 林森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