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57名“河道警长”护航治水 及时查处非法排污

晋江新闻网

配合“河长”加强巡查 及时查处非法排污

晋江新闻网6月5日讯 “污水偷偷排入河道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利用下乡走访期间,安海派出所民警庄永彬向可慕村村民及相关企业进行宣传。

作为驻点可慕村的民警,庄永彬最近又多了一个职务——可慕溪村级“河道警长”。他的任务,就是配合当地村级“河长”共同“治水”。

片区民警参与“治水”,是晋江市公安局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的有益尝试。目前,由晋江市公安局领导、派出所主要领导、社区民警共157人各自“包干河道”担任“河道警长”,分别对接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政“河长”,实行一对一联系,无缝隙护航“治水”。

虽然担任“河道警长”时间不长,但庄永彬对可慕溪并不陌生,“我驻点可慕村已有5年时间,此前也经常参加环保等部门对污染可慕溪行为的打击行动,所以很快进入了角色。”

“前阶段,可慕溪突然出现不明污水,群众怀疑有企业偷排污水。”庄永彬说,接到群众反映后,警方及时配合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后来发现,这是上游经济开发区一处污水管道破裂所致。经抢修,目前污水已正常排放,可慕溪又变清了。

据悉,安海镇有9条流经河流,2015年3月在全市率先实行镇级河长制。在安海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看来,有了公安机关的介入,辖区“治水”如虎添翼,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行为,有效推进了河道综合整治。

作为“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晋江市公安局依托警务室、社区民警专职化等工作机制,根据全市各镇、街道产业特点,要求“河道警长”定期加强对应河道的巡查,重点围绕皮革、电镀、酸洗、印染、鞋模等重点行业,及时发现沿湖、沿河非法排污口及“低、小、散”非法排污企业,排查掌握各类涉水环境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等,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河长办”汇报,协助做好化解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晋江市公安局共开展排查18次,查处涉及河道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13起,抓获犯罪人员14名。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杨罗怀)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