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5月27日讯(记者 林锦旺)先看一组数据:2014年—2016年,石狮全市刑事警情下降了46%多,2017年以来刑事案件又下降了28%多;2013年以前,石狮公安每天受理刑事警情数量常常在30至40起左右,目前,这个数字平均不到15起。再看一个现象:在石狮公安,一件再小的刑事案件,往往都有多组民警争着侦办。
在民营经济活跃、外来人口众多、治安管理压力较大的沿海县级市石狮,却能实现刑事案件的连年减少,努力通过“少发案”保障社会安宁,石狮公安如何做到?
“借助绩效杠杆,建立考评体系,用机制管人,用绩效励人,既能最大程度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凝聚队伍向心力、实现民警的人生价值,又能实现业务工作的丰收,从内而外,标本兼治!”石狮市公安局局长刘南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
刘南辉口中的“绩效杠杆”,指的是石狮公安的绩效考评体系。近年来,石狮公安实行“网上考评、科学量化、奖优罚劣、全程公开”的管理新模式,目前已形成覆盖机关大队监所、派出所以及民警个人“三位一体”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起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运行机制。
具体而言,该体系根据考评对象类别分别制定机关大队监所、派出所、民警个人三套考评制度,将各项业务层层分解。民警个人实行每月网上绩效考评,由各单位考评小组按照民警考评细则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与经济利益、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实行末位离岗培训制度,让每个民警充分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让每个民警认识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以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为例,刘南辉介绍,石狮公安管辖范围内,凡呈报县、市级以上荣誉的民警,其个人全年绩效考评成绩必须进入所在单位前1/3,呈报优秀公务员的必须进入前1/2,呈报个人嘉奖的必须进入前2/3。同时,绩效考评成绩是石狮公安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2014年股级干部调整中,明确规定只有个人全年绩效考评成绩进入所在单位前1/3的,才有资格直接提拔到正股级。
刘南辉表示,用绩效考评这“一把尺子”量工作、选人才,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于每个民警而言,做不做事、做好做差,不仅关乎奖金、职位、评优等切身利益,更将个人的人生价值与公安工作紧密联系,直观体现。因此,只要科学将所要抓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考核指标当中,每个民警都能释放出极大的潜能,工作无不超额完成。
石狮公安还特别注重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考评项目及分值,引导民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2016年,石狮公安专门成立了受立案监督中心,针对性地解决不如实受案、不如实立案、降格处理、虚假破案等问题,从而确保绩效考评体系的公平公正和真实客观。在此基础上,坚持“预防犯罪”与“有效破案”并重,将压发案与破案工作紧密挂钩、捆绑考评,做好“加减法”,促使各辖区派出所既抓打击、多破案,又抓基础、压发案,从而做到社会治安治理的“标本兼治”。
值得一提的是,石狮公安这一“绩效考评体系”的机制是长效的,它将围绕不同时期的不同任务来运行。比如,近年来,为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石狮公安在100分的绩效考评中设定了5分的专项分值,强力推动了工作,孵化了社区“e警务”、二维码楼门牌等创新举措,并在承办的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与信息化”警务论坛等重要活动上被推广交流。
通过用好用足考评,石狮公安出现了“人人争先,个个奋进,全力以赴,奔着工作去”的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这就不难理解:石狮刑事案件案发率为何能逐年大幅下降了;也不难感受到:石狮公安在为石狮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过程中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