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关于“惠安县螺阳镇第二中学20米远处(324国道旁)无名石雕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入溪中”的信访件后,惠安县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信访件提到的石雕厂位于国道324线旁,厂房周边有密集的居民区和中学。近日,记者再次跟随执法人员重返现场时,该石雕厂已经停止作业,厂房内的生产设备不见踪影。
惠安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5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县环保局立即联合螺阳镇政府对该石雕厂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石雕厂主要生产设备为手拉切机1台、水磨机5台(1台闲置)等。该企业厂房封闭,雕刻车间北侧和东侧共设置10个排气扇和吸尘罩,有粉尘外排。因旧厂房翻建,该企业将原有设置的污水沉淀池填平,导致切割及水磨工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部分排至厂区东面的花圃内,部分排至厂区北侧水沟内。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6日,县环保局再次联合螺阳镇政府对惠安二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他石材加工厂。
7日上午,石雕厂负责人向县环保局承诺当天完成所有生产设备拆除,不再从事石雕石材加工。当天下午,县环保局到现场进行核实,该企业已对手拉切机等全部设备自行拆除。县环保局表示,将联合螺阳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跟踪回访。
“粉尘污染少了,污水也不再排入水沟中,居住环境立马就有了改观。”居住在石雕厂正对面的下埔村村民林灿良说,之前石雕厂作业时的噪声、粉尘、污水让住在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通过部门近段时间的整治,石雕厂停止作业了,空气好了、噪声没了、水也逐渐干净了,村民们都备感欣慰。
自环保督察开展以来,惠安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的办理,以立查立改信访件为契机,对全县所有非法排污、粉尘污染、环境卫生等环保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近年来,惠安县强化工业粉尘治理,2014年起开展“石粉尘”专项整治,按照石雕石材行业退出村居、退出主干道、进入集中区三步骤,对沿海大通道及黄崇景观大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已关停企业58家、搬迁33家、整改13家;加大城市道路和施工扬尘管治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记者林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