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今年5月21日是第二十七个“全国助残日”,市领导、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界爱心人士纷纷行动起来,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从走访慰问、义诊宣传、就业援助、公益募捐、作品义卖等一系列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方面,让残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的关爱。
其实,在泉州,每一天都是助残日,如今残疾人事业发展更有了政策上的强力支撑。2016年5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 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完善,致力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全市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一年来,我市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扶残助残政策基础上,立足泉州实际,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康复救助、就业增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提高享受标准,让全市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更有尊严。□记者 苏勇 通讯员 傅理惠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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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助残疾人住新房
泉州首次将“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增列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投入2400多万元为符合“一户多残”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我市还规定各地应适当增加纳入医保的医疗康复项目,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将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儿童病种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使得残疾人可享受更优惠的基本医保。在全国率先争取价格调节基金255万元,向全市8500名60周岁以下特困重度残疾人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我市已连续两年开展该项工作。在改善提升残疾人住房条件上,我市部分县(市、区)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家庭住房改善的支持力度。2016年,全市共投入465万元实施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119座、修缮贫困残疾人危房86座。
今年春节前夕,安溪县城厢镇石鼓村的谢琼兰一家搬进了新房子,虽然新房只有一层,房子还显简陋,但贴上了春联,挂起了灯笼,一家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年已五旬的谢琼兰是一名智力残疾人, 20多年前丈夫就已去世,家里除了3个女儿外,还有1名年过八旬的婆婆,经济十分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以前的老房子是一栋破旧且到处开裂的土平房,被鉴定为危房,下雨天屋内汪洋一片。每当台风或暴雨将至,村里都要通知该家及时转移。随着女儿逐渐长大,一家人住上新房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但经济窘迫,想筹钱重建却力不从心。去年,政策的阳光照进了被贫困困扰的谢家,受益于造福工程及安居工程,得到政策补助15万元,在村干部和亲戚的帮助下,谢家拆了老房,建起了框架结构的新房。如今,全家住进新房,再也不用担心刮风下雨房屋漏水不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