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郑新聪主持

泉州晚报

18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新聪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暂行)》(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题调研方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我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专题调研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书面报告了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院执行工作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的调研情况。会议初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并提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建议议题。

就会议议题,郑新聪指出,要不断健全完善、总结提高评议工作,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广度、深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切实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认真研究我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较高质量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供有益决策参考;要督促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升审判服务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配合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动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做实。(记者许雅玲)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