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加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守信典型可享“绿色通道”和“专人代办”
南安商报5月17日讯(记者卓晓熹 通讯员 李锋)南安制定《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深入开展“诚信南安”系列年活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职能部门联动联合,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
记者昨日从南安市发改局获悉,该实施意见以推动社会信用建设制度化为目标,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手段,以推进部门信用建设共建共享为突破,以合乎法律法规为根本,旨在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为建设“诚信南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明确实施对象、行为界限和认定依据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各项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皆被列为实施对象。
行为界限为,本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认定的各种守法、守信、守纪行为和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认定依据包括企业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商业服务信用信息、社会服务信用信息、社会管理信用信息、社会信用特别信息、表彰奖励信用信息、社会公益信用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计入的其他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税费缴纳、拖欠款项、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交通安全、金融信贷、住房公积金管理、劳动保障和公用事业等信用记录。
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在守信联合激励方面,包括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降低诚信主体信贷成本、落实A级纳税人优惠政策等五项措施。
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诚信行政相对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绿色通道”和“专人代办”等便利服务,部分申请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全的,如果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引导金融机构依据信用信息、经济档案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度好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费用的优惠和申请程序的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同时,对A级纳税人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税收服务和管理、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政府招标供应土地、食品药品监管、融资监管、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优先。
在失信联合惩戒方面,包括强化司法惩戒、强化行政惩戒、强化行为惩戒、强化市场惩戒、强化行业惩戒、强化资格惩戒、强化社会惩戒等七项措施。
市法院定期向住建局、市监局等有关单位发送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招投标、行业准入、日常监管等多方面对失信人实施惩戒,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严格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等。
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在联合机制方面,提出建立六项制度,分别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制度。
其中,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依托南安市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建立部门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健全政府机关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最大限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中国南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规范完善各部门各领域的守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并建立各部门间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实现“守信共红、失信共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