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一男子前妻离开24年找不到 离不了婚难再婚
5月17日讯 “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一辈子都结不了婚了?”
昨天早上,家住洛江河市的刘应得,拿出了自己奔波了半年的“成果”——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他想证明,自己并没有结婚。
村委会开出的证明,但对离婚并没有什么用
28年前,刘应得和一个贵州女子生活在一起,但没有登记结婚,女儿3岁半时,贵州女子突然不见了。如今,他想再婚,结果去民政局登记被拒,让他得先离婚,他到法院要起诉离婚,却连贵州女子的身份信息都不知道,也不了了之。
“如果一辈子不能登记,我就这样孤苦伶仃了。”刘应得说,他只想结婚。
妻子离开24年 只记得名叫“邓英”
在刘应得的户口簿里,他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已婚”。
刘应得说,以前,家里很穷,父母都是农民,他兄妹4个,家里还有个奶奶,一家子挤在一间瓦房里。读完高二上学期,刘应得就辍学去深圳打工了,那年他才17岁。
父母怕家穷儿子娶不到老婆,1989年,父母花了2000元,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的,据说是贵州的。当时,两人并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而是直接生活在了一起,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刘应得又回深圳打工了。
后来,父亲写信给刘应得,说儿媳好几天没回家了。刘应得从深圳赶回家,发现妻子不辞而别了,这一年,女儿才3岁。
“我连她老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只知道她叫邓英。”刘应得说,他已经想不起前妻长什么样了,24年了,只记得她个头矮矮的。
没有前妻任何资料 离婚陷入死结
妻子离开后的这些年,刘应得一直想结婚。媒婆曾介绍了3个,可是3个女的到她家里一看,家里3个老人得照顾,他还带着一个女儿,而且也没房子,啥都没说就都走了。
刘应得想,干脆不结婚算了,于是就这么一直单着。
直到2年前,他认识了一名女子,虽然离过婚,但是他很想跟她再组家庭,给她一个依靠。
从去年年底开始,刘应得就想去登记结婚,结果去民政局,对方一看户口簿上写着“已婚”,就让他先去把离婚给办了。可前妻找不着,也不知道她的身份证信息,去法院也没办法起诉离婚。刘应得想起来,当年户口录入时,因为二人已经生了孩子,民政部门就认定他们有事实婚姻,所以,他的婚姻状况被改成了“已婚”,当时也要录前妻的信息,可她称没有办身份证,要回贵州老家办,就一直拖着没有登记,后来人就跑了,更无从查起了。
“我们是事实婚姻没错,不过她的离开也是事实,村里也开了证明。”如今,刘应得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的吴寿德律师表示,刘先生和前妻虽然没有登记,但有了一个女儿,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他要结婚,的确需要先离婚。如果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时办理;如果去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刘先生至少要有前妻的身份证号,才能查到她的信息,法院才会受理。现在的状况,确实是一个死结。
□名词点击 事实婚姻
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除了重婚罪以外的事实婚姻。(海都记者 张帆 吕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