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今年初招意见印发 居住、务工地变动明年起务工子女可转学
海峡都市报5月11日讯(记者 林天真)昨日,《晋江市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在晋江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证件于6月6日至6月10日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晋江市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今年3月1日前。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
各派位招收410人
根据《意见》,今年晋江一中初一年面向持有青阳、梅岭街道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派位招收410名;面向中心城区(包括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陈埭、西滨、池店、紫帽)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特长生25名。
养正中学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派位招收410名;面向城市次中心(包括安海、东石、内坑、磁灶、永和、英林、金井、深沪、龙湖)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特长生25名。
两所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26日至27日,6月29日公示特长生录取名单、片区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7月5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因居住、务工地变动
明年起将引导务工子女转学
根据《意见》,未在晋江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非晋江户籍学生(不含父母已在晋江市购房者)不纳入晋江市初中招生对象。
工作人员提醒,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跨入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以及一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的小学毕业生无法适用。
另外,自明年起,《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在提供《劳动合同书》和《居住证》的同时,根据分类招生顺序,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主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