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用三年时间攻坚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近日,泉州市政府办印发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通过全方位的治理,今后走进广袤的乡村,映入眼帘的很可能是“屋后绿水青山、房前绿树红花,庭院整洁有序”的美丽乡村风光。
现状 行政村实现 垃圾“日产日清”
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广大农村变得干净、美观。目前,全市行政村基本按照村庄人口每5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推行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中转和县处理”模式,市里实行每月“一评一奖一公布”,农村环境卫生“一清一保一机制”基本建立。不少乡(镇)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委托保洁公司承担村庄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
提升 清理陈年垃圾 推广“干湿”分类
然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还存在垃圾转运不规范、陈年垃圾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根据计划,2017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需建成投用压缩式转运系统,并稳定运行。
完善设施设备配套。今年年底前,原则上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建成1座以上或改造露天垃圾池为垃圾集中收集点,每5—10户配备1个收集桶,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乡(镇)负责村庄垃圾收集,每个乡(镇)配备1辆以上密闭收集车辆。在垃圾处理环节,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地处偏远的乡镇有建设填埋场的,应运行规范,有效处理渗滤液;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县(市、区),要及时新、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县城周边、交通便利的村庄应采取“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离县城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可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实行“村收集、镇处理”。
大力推进陈年垃圾治理。重点排查村庄路边、山边水边、河边桥头、地间田头、坑塘沟渠、行洪通道等堆弃的陈年垃圾,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并限期进行清理。
推广垃圾二次分类法。今年,石狮、安溪、永春开展农村垃圾“干湿”分类试点。试点村的每个农户,将配备2个垃圾桶(1个干的,1个湿的),农户在家将垃圾初次分为“会烂”和“不会烂”两类。2018年开始总结推广试点村经验,采取一村一建、多村联建、村企共建等方式建设农村垃圾阳光堆肥房,就地将“会烂”的餐厨垃圾进行发酵、除臭处理,制作为有机肥料,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保障 省市县乡(镇)村庄和农户共担资金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将由省、市、县、乡(镇)、村庄和农户共担。
据介绍,在三年行动中,省级将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补助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市级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2元,补助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的行政村;各县(市、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标准进行配套。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以行政村为单元,通过“一事一议”或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动员村民缴纳保洁费,对未足额向村民收缴垃圾处理费的,省级、市级财政不予奖励。
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特地设立市本级农村垃圾治理网络举报平台和电话。群众可通过政务微博(“泉州市政”、“泉州考评”)、微信公众号(“泉州市政”、“泉州考评”)或电话(22532985、22586329,正常上班时间)等三种举报方式,向市市政公用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反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局会及时将群众举报的问题转交下一级环卫主管部门处理,同时督促整改到位。(记者 陈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