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接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 第14批信访交办件28件

泉州晚报

5月8日,泉州市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14批信访交办件28件,反映的环境问题涉及水、大气、土壤、噪声、油烟、扬尘、垃圾等方面。其中,鲤城区、石狮市、台商投资区各1件,丰泽区3件,晋江市7件,南安市11件,惠安县、安溪县各2件。目前,上述信访件已按工作规程立即交转办,要求限时办结,做到见事见人、见行见效。

目前,我市已向社会公布6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的办理情况,《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详见泉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环保督察公示栏”栏目(http://www.fjqz.gov.cn/)或泉州市环保局网站“中央环保督察公示栏”栏目(http://www.qzepb.gov.cn/)。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一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记者王树帆)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