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泉州市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第九批信访交办件12件。反映的环境问题涉及水、大气、土壤、噪声、油烟、扬尘、垃圾等方面。其中,丰泽区1件,晋江市6件,南安市4件,台商区1件。截至5月3日,泉州累计接到信访交办件98件。目前,上述问题已交办到相关县(市、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需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中反映的“惠安县黄塘镇黄塘流域,接待开发区内陶瓷厂、漂染厂、强力管桩等,将污水排放黄塘流域,河水泛白,无法用于灌溉”的问题,惠安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环保、市政公用事业、水利、信访、管网办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现场察看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4月29日下午,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的信访件后,惠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县环境监测站立即联合黄塘镇政府分成两组对现场进行排查,对信访件中所提到的陶瓷厂、漂染厂、强力管桩及其他产生废水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4月29日下午至4月30日共排查15家企业,现场发现两家石材企业废水外排,监测人员立即对水样取样;在排查中还发现一针织厂厂房正在装修,地面水磨废水从临时储水沉淀池缺口外溢,经地面漫流后流入谢厝溪,检查人员当场要求该楼房停止施工,并对外溢水流取样。4月30日上午检查人员再次回访,该楼房已停止施工;其他企业暂无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5月2日,记者现场进行走访发现,涉及污水排放,经监测超标的3家企业已被暂时关停,责令整改。对于污水管网堵、漏、破损等问题,惠安县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黄塘镇接待工业集聚小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修复。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部门负责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正在施工的惠西污水处理厂至接待工业集聚小区主管网建设,并派人配合指导黄塘镇政府完成集聚小区管网规划、设计,预计今年12月底前完成接待工业小区内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纳入惠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近年来,惠安县坚持把环保优先、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创建国家生态县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生态县创建列入县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工作监管机制,坚决淘汰和拒绝“十五小”和新“五小”污染企业。坚持以勤查、严管、重罚为手段,经常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保企业级别评定、停电停产联动等机制,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09年以来,惠安县共取缔关闭“五小”“三无”企业69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71家,罚款金额283.5万元,处理各类环保案件907起,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记者林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