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4月28日讯 昨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4名晋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据悉,这是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
去年年底,晋江市法院在对408名陪审员进行年度考核的过程中发现,有1名陪审员因个人工作原因没有时间参加庭审,不能履行陪审员的义务,其本人也向法院申请辞去陪审员职务;有2名陪审员因其本人或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被晋江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1人自去年10月份以来与晋江法院失去联系,长期无法履行陪审员义务。
经晋江市人民法院与晋江市司法局共同查证,确认上述4名陪审员确实存在不适宜继续担任该职务的情形,由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免职。目前,晋江市人民法院在任人民陪审员404名。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张胜军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