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 泉州认真办理信访交办件

泉州晚报

4月25日—27日,泉州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3件(第一批3件、第二批9件、第三批11件),反映的主要环境问题涉及大气、水、噪声、电磁辐射、非法占地等方面。其中,丰泽区2件,泉港区3件,晋江市3件,南安市9件,安溪县4件,永春县1件,德化县1件。

目前,泉州已建立信访工作路线图,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第一时间组织登记、研判,及时将信访件分解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并列出各个信访件具体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一并发放,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指导工作,必要时直接介入查处,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信访件流转、办理效率。

泉州将对每一件信访件的办理严格实行“六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不放过,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严格审核、上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一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静云)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