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家藏“百宝箱”里面有张民国34年颁发的土地管业执照
可能是南安发现的第一张民国官方土地证
海丝商报4月27日讯(记者 叶凯茹 通讯员 洪宗洲 文/图)如今的土地证、房产证,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你见过民国时期的土地证吗?昨日,记者在英都镇良山村村民洪伟才的家中,看到一本民国时期南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可别小看这本土地证,据南安市档案馆馆长郑文章介绍,它可能是南安发现的第一张民国官方土地证。
土地证保存完整 记载翔实
在洪伟才家中,记者看到,这张土地证是一张薄宣纸,虽因年代久远,纸质微黄,但仍保存良好,呈正方形,相当于一张16开纸大小。早已泛黄的薄宣纸上方,用繁体字印着“福建省南安县土地管业执照”一行黑色粗体大字。这张土地证四周是黑色粗边框围成一个框,框内记载着该证书的内容,从右至左竖排繁体字印刷,业主姓名、土地坐落、面积、地价等处一律采用手写。虽然证书周边略有磨损,但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只是印章稍显模糊。
记者发现该证书记载内容具体翔实。底部有标记着“9321”的土地编号,还对该块土地的面积、区段、四至、类别等项目作了详细填写,显得十分细致规范。从填写的内容可知,业主名为卓宣,该土地类别为田地,是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登记的,坐落于当时英都乡溪南保坂圤村(现良山村),面积达零亩八分(约0.8亩),当时地价旧币为一千六百四十元,需要纳税旧币五角六分。证书左方有时任南安县县长兼田赋粮食管理处处长何乾元、副处长周鸣盛的蓝色签字手迹,证书左右两侧各有一处大红印章,据判断应是当时县政府的印章。
证书差点被丢失 是其曾祖母所留
“这证书差点就被烧毁了!”洪伟才说道,若不是前段时间朋友来家中造访,告知该证书具有收藏价值,家里人可能就将它随意丢弃了。
记者在洪伟才家中看到了一个锈迹斑斓的“百宝箱”,这个“百宝箱”是一个铁盒子,盒子里盛放着许多物品,民国版的康熙字典和多部不同种类的药物丛书、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小学毕业证书,以及洪伟才家族近100年来不同时期的合照等。土地证便是在这盒子里发现的。
“这盒子是我曾祖父当年下南洋后带回来的,我爷爷酷爱收藏这些物品,统一把它们放到这盒子里。”洪伟才透露,盒子是家中一栋百年古厝6年前拆迁时被翻出的,家里人一直对爷爷收藏的这些物品不以为意,原先盒子里的一些物品要么被烧毁,要么丢失了。“现在尚存的就只有这些,不过我会好好保管,不会大意了。”
洪伟才表示,土地证上的业主卓宣是其曾祖母,“1936年左右我曾祖父因病去世后,家中一切都由我曾祖母打理,1945年时她已经90多岁”。
可能是南安发现的第一张民国官方土地证
泉州市图书馆馆长许兆恺表示,自古以来,由当时政府颁发的土地证称为红契,私下买卖的称之白契,红契是为合法,可是民间买卖之风却十分盛行。至民国二十几年,政府为了厘清产权,在市政府下设地政局,全国推行土地登记,当时南安是全省试点县之一。每家每户的土地都需要经过登记然后审查,由政府颁发“土地管业执照”,证书上明确规定了赋税,这样一来,既确定了双方买卖的合法性,提供了保障,减少了产权纠纷,也为政府带来了财政收入。
南安市档案馆馆长郑文章介绍,目前档案馆所存档的民国土地证皆为白契,并无官方土地证,这可能是南安发现的第一张民国官方土地证,具体情况尚有待核实。不过该土地证在一定程度上,是作为见证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某些方面可真实反映民国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权属变更及对土地的管理制度,是研究当时南安县土地管理情况的一份珍贵材料。
郑文章告诉记者,民国时期的土地多为私人所有,虽然政府有颁发土地证,但仍旧以白契为主,往往只标记着土地的位置、面积和成交价,而且通常只有买卖双方和中间人的签字,可谓是一份比较简单的交易合同。民国官方的土地证与如今的土地证对比,当时的土地证没有注明使用期限,而现在的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有使用期限,且证书没有标注地价、赋额等项目。
“从民国开始,官方的土地证经过了土地管业执照、上世纪50年代土改之后的土地房产所有证、80年代后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以及如今的不动产证这4个时期的演变。”郑文章说,这一系列的变化见证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趋于愈加完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