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两勇士获全国表彰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图)

泉州晚报

2015年1月7日晚,一名持刀男子在晋江青阳阳光路大剧院旁刺伤9人,向明勇和史贤安在与持刀男子对峙了70秒后,成功将对方制服,避免了歹徒对路人更大的伤害(详见本报2015年1月8日第八版、9日第五版)。日前,两位勇士被授予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

据悉,本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举办的,福建省有2个英雄群体共4人受到表彰。

向明勇(左)和史贤安在北京领奖

2015年1月7日21时22分,晋江市区商业街阳光路上,湖北籍男子谭某突然挥舞着一把尖刀追砍过往群众,先后有9人脸部、颈部被刺或砍伤。

正在与朋友逛街的向明勇见状,立即脱下外衣防身,并抓起路边的一把红色塑料椅,几次向谭某挥砸过去。开车经过的史贤安看到这一幕,迅速将车停在路边,操起车内的一根半米长的铁质棒球锁,冲了上去。“把刀放下!”听到史贤安大声吼喊,谭某愣了几秒钟后冲向他。史贤安挥着棒球锁,专打谭某持刀的右手臂,第三下击中,小刀咣当落地,他也扔掉棒球锁,顺势用右手一把钳住谭某的右手,与向明勇一起将其按倒在地。经公安机关审查和司法鉴定,持刀人系精神病患者。

据悉,当时向明勇是晋江市个体工商业者,史贤安是晋江市阳光兴泰酒店职员。晋江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及时调查取证,并于当年1月9日将史贤安、向明勇2位同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2015年2月,晋江市人民政府授予史贤安和向明勇“晋江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15年9月,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两人“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16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两人“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记者张晓明 实习生彭丽霞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