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用电有奖励?来看企业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政策!

泉州晚报

增产增效电力奖励政策

泉州市政府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决定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17 年4月份、5月份单月用电量较2016年4月份、5月份单月用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增量达1万千瓦时以上,新投产项目除外),进行电费奖励。

奖励额度

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部分,每千瓦时奖励0.2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100万元(省级各项用电奖励政策均可叠加享受),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

奖励如何兑现

市、县财政和经信将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

什么是新投产项目

2016年4月份至2016年5月份单月电量基数为零的企业。

制造业主要分类

01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

02纺织业;

03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他制品和制鞋业;

04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0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6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7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9医药制造业;

10化学纤维制造业;

11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金属制品业;

16通用设备制造业及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

17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子设备制造业。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

留意奖励发放哦!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