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商报4月20日讯(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林文敬)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住建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该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确保全市受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新开工项目 4月1日起安装实施远程监控系统
整治内容重点包括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9项。
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中,各在建项目要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雨天除外,施工期间每小时开动喷淋系统不少于10分钟。项目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至少配备1台移动式喷雾水炮。混凝土道路和建筑垃圾清扫前,应先洒水压尘。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落实施工围挡、洗车设施及三级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混凝土硬化主要道路等文明施工措施。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严禁驶出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中,加大对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
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行为;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施工,不按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的行为;施工单位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无相应资格(岗位)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工程参建各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行为。
此外,4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必须安装实施远程监控系统。
受监项目 8月起安全巡查“找茬”“挑刺”
即日起至7月31日,市住建局监督站将督促指导本辖区在建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大排查工作要求,以查漏补缺为主线,再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估和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检查情况必须在7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市住建局监督站将结合“双随机”季度监管评价机制对所有受监可评价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企业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超时或未上网登记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工程项目将逐一核查,严格按规定对相关主体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8月起至年底,市住建局将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对受监项目开展安全巡查,加大本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薄弱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该列入“黑名单”的坚决列入,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打击到位。
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坚持“五个一律”:事故企业承揽的在建项目一律停工检查;发生一般事故的,在事故所在地范围内停工检查;发生较大事故的,在全市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律重新进行考核;事故项目一律倒查市场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事故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一律上网曝光,指名道姓公开项目名称、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字;事故企业一律要在事故现场召开警示教育会,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要在全市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上,剖析事故原因,报告事故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