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遭追尾肇事者跑了 德化男子砸车泄愤反被罚3000多元

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4月17日讯(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尤珮灿 陈公照)车辆被追尾,肇事者跑了,受害人拿车出气,反被判赔。昨日,德化法院判决一起案件生效,受害人李某被告上法庭,被判赔3000多元。

2015年12月12日晚10时许,陈某驾驶车辆在德化城关一十字路口旁道路边停放,追尾了李某的车辆,致使李某受伤,李某车辆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两人因赔偿问题争吵,陈某弃车离开。

见对方跑了,李某一怒之下,把陈某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及右侧两块玻璃砸碎,并将陈某放在车上的驾驶证及行驶证一并拿走。第二天下午,越想越气的李某驾车来到陈某家中,准备讨个说法,见家中无人,李某将陈某房屋的门窗全部砸坏。

“解气”了的李某没有想到,本为受害人的自己却在不久之后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陈某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车辆及房屋损坏造成的损失。最终,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接受了法院判决,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共计3098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