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泉州老年人口98.7万 百岁老人达321人

泉州晚报

《2016年度泉州市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公报》近日出炉,截至2016年年底

老年人口98.7万,约占户籍人口13.30%

泉州老年人口98.7万 百岁老人达321人

女性老年人口55.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6.03%

泉州老年人口98.7万 百岁老人达321人

年底百岁及以上老人人数(单位:人)

记者从泉州市老龄办获悉,《2016年度泉州市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公报》近日出炉。据《公报》内容,截至2016年年底,泉州市共有老年人口98.7万,约占户籍人口的13.30%。其中,百岁及以上老人321人,比2015年同期增加48人。

在老年人口中,女性55.3万人,占比56.03%;80岁以上老年人口14.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6%。全市11个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其中,泉港区从2016年起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补贴,石狮市、晋江市、台商投资区等3个县(市、区)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7个县(市、区)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鲤城区为9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全市全年累计发放高龄补贴金近4800万元,惠及6.4万名老人。鲤城区、惠安县还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不含五保)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高龄补贴。

2016年,泉州进一步加大对特困且重度失能老人帮扶救助力度。泉州市委、市政府将为特困且重度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2500名特殊老年人每人每月购买300元服务。泉州市财政局、物价局重阳节期间为全市5870位特困失能老人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76.1万元(含政府购买服务对象2500名)。

此外,“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覆盖全市各县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1766万元购买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的老年人约2.5万名,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的老年人共4664名。至2016年年底,泉州市已开办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423所,在校学员26.1万人。学校数、入学率、办学覆盖率居全省、全国前列。(记者麦彬彬 通讯员傅惠卿)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