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五个一”管护 有专员专管

泉州晚报

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近年来,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五个一”管护机制,有效改善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和无机制、无人员、无资金的情况。

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随后,各地结合实际,8个具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任务的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细则。全市投入931万元完成133个乡镇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测绘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特征参数,建立以村、镇为单位的农村水利工程分布图,并自主开发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市“一盘棋”管理。

2015年以来,全市已筹措落实市、县两级财政资金6500万元,专项用于小农水、农饮工程、小型水库等工程的管护工作。德化、安溪、南安等地先后通过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农饮工程的净水设备、消毒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农村渠道、河塘的日常运行管理等方式。泉港区泗洲水库整合人员技术,组建维修养护专业队伍,对区内的小型水库、农村河道、灌溉渠道进行有偿维护,实现管养分离。德化县拟在去年5个乡镇92个农饮工程委托承担维护工作的基础上,将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增加至18个乡镇。

目前,全市共设置各类基层水利服务机构154个,核定基层水利专项编制271名,专职从事水利服务工作人员190名、兼职人员26名,其中水利专业人员74人。全市已落实村级农民水利技术员1942名,聘请专兼职小型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2100多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人员1600多人。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以永春为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累计颁发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459本;率先在全省推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抵押贷款,现已办理抵押贷款60万元,有效推动民间资本投资农村水利建设。(记者林铭珊)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