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资金滞留问题
海丝商报4月10日讯(记者 洪丽燕)近日,南安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资金滞留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市扶贫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南安市住建局滞留2015年、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12.44万元(含结余资金214万元);
梅山镇政府滞留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57.6万元;
东田镇政府滞留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6.1万元;
诗山镇政府滞留2015年造福工程石结构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9.3万元。
南安市纪委责成以上4个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受到通报批评的扶贫攻坚职能部门以及相关资金监管责任部门,要罗列问题清单,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市纪委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扶贫资金去向的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加大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各类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