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各方关注的《泉州市西郊片区改造项目(鲤城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方案》对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学区房学籍是否保留、安置地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均有详细规定,可登录鲤城区政府官方网站查看。
据介绍,泉州市西郊片区改造项目是2017年泉州市重点攻坚项目,鲤城片位于鲤城区鲤中街道西郊社区,项目范围东起泉永公路,西至忠堡村,南起霞美村,北至白水营。
三种补偿方式 鼓励选择货币补偿
根据《方案》,西郊片区改造项目(鲤城片)房屋征收补偿分为三种方式——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
鼓励选择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自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可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其直系(孙)子女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在片区的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等事宜。
据悉,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协议并搬迁者,将给予每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含套房)评估价值单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对征收非住宅房屋给予每平方米评估价值单价1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
全部选择货币补偿,且自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并在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购房的,还可申请相应的购房补助。
临时安置补助费 保底每户每月1500元
《方案》称,就近地段的新建安置房评估基准价为每平方米8200元,若在签约期限内签协议并按规定的时间搬迁的,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优惠后价格为每平方米5700元。此外,按时签协议并搬迁的,每产权户还可获得最高5万元(公寓型住宅每产权户最高3万)的按期搬迁奖励。
至于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方案》介绍,考虑到西郊新村被征收房屋均为套房,平均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实际情况,适当将临时安置补助费的保底金额提高为1500元/月/户。搬迁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每户搬迁补助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给予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签约期限为今年6月15日之前,若超过期限者将无法享受搬迁奖励和货币补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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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郊片区棚户区 改造项目(丰泽段)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已公告
泉州网4月6日讯 (记者李波玲)昨日,针对《泉州市西郊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丰泽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丰泽区政府发出公告,欲了解具体内容,市民可自行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相关页面查看。
据了解,《方案》中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将明确规定“新建安置房”和“统筹的保障性住房”在征收范围内。本项目的补偿标准系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评估结果所制定的。市、区两级指挥部、相关部门充分考虑被征收人意见,套房、集资房在原有的补偿基准价的基础上,将各档次补偿价格调增200元/平方米。
本片区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8元/平方米,搬迁费标准按5元/平方米,与泉州市中心市区各片区现行实施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一致。项目确保按照36个月的过渡期为限进行回迁安置或交付统筹的商品房,根据《方案》规定,除不可抗力外,过渡期限超过36个月的,自逾期之日起,房屋征收部门将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保底的,若按其实际征收面积双倍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保底标准的,按实际征收面积重新核算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超过保底标准的仍按原保底标准执行。(记者 张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