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截至3月27日,我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起,移送环境污染违法侦办案件3起,行政拘留3起。
去年,我市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6起,查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起、行政拘留案件7起,逮捕3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7人。从数据上看,今年一季度立案查处起数已超去年全年半数。年初,我市下发《2017年石狮市环境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环保违建项目、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以及落实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通报、国家前期调研发现问题等6个方面为重点,全面开展地毯式、网格化的环境问题大排查。
同时,我市成立集控区企业、集控区外重点企业、使用锅炉企业、信访投诉、行政处罚案件后督查、流域6个检查组,对全市相关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设施、超标排放、偷排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治环境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信访问题。
据悉,我市坚持“错时制”监察手段,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采取夜间查与节假日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地实施突击监察,严厉打击企业利用节假日和夜间偷排漏排行为,切实提高环境执法震慑力。此外,建立环保、法院、检察院、公安四部门会商机制,加大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力度,健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环保监管水平。
(记者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