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一男子时隔三年再醉驾 被同一交警查获

泉州晚报

时隔三年再醉驾 被同一交警查获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有过一次醉驾被查处的经历,通常都会痛定思痛,不敢再犯,但现实生活中却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3月23日晚,泉港交警大队南埔中队民警在南枫路柳厝村路段执勤时,现场查获林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这已是林某第二次醉驾被抓,巧的是碰到的是同一名交警。

当晚9时15分许,林某看到交警设卡,下意识准备逃跑,被当场拦截。经检测,林某当晚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17.42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令民警没想到的是,经公安网络查询,林某于2014年11月16日23时30分曾因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过。更巧的是,前后两次查处他的居然是同一名交警,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泉港交警提醒,一次醉驾将终生记录在案,广大司机切勿以身试法,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钟少芬)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