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专项整治 20天查处大中型货车违法1005起

东南早报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乱象、重中型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即日起,将开展专项整治。据统计,3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重中型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行驶、安全设施不全、擅自改装以及货车车厢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05起。

昨日下午,在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门口,鲤城交警大队民警在维持交通秩序。下午4点多,一名妇女骑着电动车载着两名孩子准备回家,民警将该辆电动车拦下,对该妇女进行教育。民警表示,电动车只能载一人,如果超过一人,电动车在行驶中就会有安全隐患。由于房子就在附近,民警让该名妇女先将一个孩子载回去,再返回来载另一个。

泉州交警持续在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及县乡道路,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城乡道路点段、交叉口,校园及周边主要道路,对重中型货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等车辆,涉及酒(毒)驾、超速(现场超过规定时速10%)、超载30%以上,涉牌、涉证、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会)车、违法掉头和驾驶拼装、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同时,在校园周边,严查家长驾乘超标电动车、改装三轮车、燃油助力车;对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超员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暂扣车辆,并将查处的学生和家长交通违法信息抄报给学校,对存在违法现象严重、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及时函告,同时抄送辖区教育部门。

学生骑超标电动车上学被查处

学生骑超标电动车上学被查处

交警介绍,各地还将加大事故隐患道路、城乡接合部、进出工地道路、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掌握渣土车运行规律,采取“错时”与“错段”,“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设置查处卡点。针对个别驾驶人为逃避处罚,屡次出现“打游击”、“绕行”等现象,通过夜巡、守工地、分头堵等方法,加强路面查处。对渣土车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三个一律”,顶格处罚。对渣土车未纳入管控平台、未保责任险、未参加年度审验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对渣土车擅自加长、加高、加宽的,一律拆除恢复原状;对渣土车交通违法被查获的,一律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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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1. 3月16日9时12分,南安交警在江北大道进行路检时,查获位某驾驶的闽C56***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混凝土,有超载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将该车引导至柳城加骏地磅进行称重核定。经查,该车核定载质量为11000kg,称重核定的实际载货质量为22400kg,已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因当事人位某不能立即消除违法状态,执勤民警现场扣留该货车,并对驾驶人位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

2. 3月16日9时10分,南安交警在江北大道进行路检时,查获肖某驾驶的闽C27***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混凝土,有超载嫌疑,执勤民警随即将该车引导至柳城加骏地磅进行称重核定。经查,该车核定载质量为9270kg,称重核定的实际载货质量为29840kg,已超过核定载质量3倍以上!因当事人肖某不能立即消除违法状态,执勤民警现场扣留该货车,并对驾驶人肖某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

3. 3月21日晚上10点半,晋江交警执勤人员在马坪往罗山方向,查获2部载煤的渣土车,分别超载30%和73%,交警部门依法对两部车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4. 3月21日11时许,晋江交警执勤人员在疏解公路贞茂灯控处查获一辆闯红灯的渣土车,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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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11人被终生禁驾

近日,泉州交警向社会公布2017年以来全市终生禁驾驾驶人名单,这些驾驶人将永远告别“方向盘”。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对11名驾驶人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处罚。其中有9名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有2名驾驶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据悉,处以终生禁驾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以下两种: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往往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记者 傅恒 通讯员 邱文峰 文/图)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