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 五年挽回经济损失超5000万元
2012年以来,全市共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5件202人,其中,专项工作重点案件140件153人,贪渎交织案件125件132人,分别占立案总人数76%、65%,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00万余元。
昨日上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开展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的汇报座谈会。此次调研时间为14日至15日,调研重点为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以及反渎职侵权工作今后的工作思路。■记者 罗倩雯
深入查办
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
以危害食药安全、生态安全,危害金改区和民综区建设的渎职犯罪为重点,部署专项查办15项。
与金融财税、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强联系,了解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特点,学习重点行业业务知识,提升发现和查证犯罪的能力。共查办危害金改区、民综区建设渎职犯罪案件32件48人,涉及金融、财税、征地拆迁等领域。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指导查办“小专项”,推动大专项,深入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93件105人,占立案总人数52%;涉及食药、环保、农机补贴、农村医保、燃油补贴、安全生产等领域。
围绕法院执行难、“黄赌毒”违法犯罪等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从诉讼监督各个环节反映的问题中发现渎职线索,共立案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46件53人。
转变侦查模式
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
泉州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化侦查的主体作用,对全市线索统一管理,对重点线索统一组织初查;灵活运用交办、参办、督办、提办方式,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成功突破案件140件15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5%。
坚持并案侦查、贪渎并查。对渎职罪关联的贪污、受贿、诈骗等犯罪实行并案侦查135件150人;其中,贪渎交织犯罪125件132人,诈骗、行贿等犯罪10件18人。
牢固树立“大信息”、“大数据”理念,通过话单查询、手机定位等手段,全面收集办案情报信息,加强筛选、“碰撞”,破译案件“密码”,激发办案灵感,引导侦查突破。
将加大力度查处“村霸”案件
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强化民生保护,有效惩治犯罪和综合治理。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案件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办滥用执法司法权力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肃查办破坏选举案件,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依法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依法保护和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对失实举报件,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