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印发,要求12月底前,南安市所有油品储存、加油站、油品运输车辆全面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此次整改的目标是在12月底前,通过集中整治、举一反三以及严格监管、严厉执法,有效推进重点行业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废气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通过实施工艺改进、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从源头减少VOCs的排放;鼓励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和装卸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断规范完善VOCs排放污染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环境空气持续改善。
整改范围是电力、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化工、石油炼制、家具、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其他行业、建筑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食品加工、工业设备制造、造纸、纺织、制鞋、木材加工、人造板等17类工业源企业;汽车修理、医院、餐饮业(按街道或商圈进行调查)、加油仓储、干洗业等5类生活源VOCs排放企业。
根据《方案》,3月底前,将完成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现状调查工作,建立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确定整治范围和企业名单。12月底前,全市所有油品储存、加油站、油品运输车辆全面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方案》指出,重点企业应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的动态档案、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明确记录VOCs污染治理设施年度运行情况、处理效率、排放浓度等。
列入名录的重点企业每年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报市环保局并向社会公开。市环境监察大队要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和治理设施耗材的采购、更换流转等列为现场执法重点,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能达标排放或闲置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方案》提出,将开展VOCs污染防治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加强水性涂料、油墨、胶黏剂及低毒、低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VOCs废气处置工艺和技术装备,大力发展VOCs治理产业。积极组织各类VOCs排放治理技术、经验交流和培训活动,为VOCs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