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政府办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规定》,新规提出七种情况下停车可免收停车费,其中,路内停车泊位(除采取电子计时收费外)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免费。不少读者反映遭遇违规收费。昨日,记者对中心市区若干个路内停车场进行暗访,均在刚停车时就被索要停车费,而多处停车场在夜间也未执行免费规定。
祥远路停车按次收费,一次5元,一天10元。
在田安路,一位市民刚停下车就被收费。
昨晚9时47分,记者到文化宫刚停下车就有人前来收费。
昨晚10时10分,记者在迎津街停车,立刻就有人前来收费。
【记者暗访】
市区多处路内停车位 无半小时内免费
白天
●地点一:津淮街
同是电子计时收费 要价却不同
上午9时30分,记者驱车来到津淮街农业银行门口,一名收费管理员立即询问是否要停车,随后,要求收费5元。当记者询问5元能停多久时,该收费员表示“一小时之内”,且表示这里采用电子计时收费,没有半小时免费之说。
记者沿着津淮街继续前行,来到兴业银行前面的路内停车泊位,正要停车,收费管理员已经走了过来,记者询问“就取个钱停10分钟免费吗”,得到的答复是“不行,一个小时内都算3元”。收费员解释,都是电子计时,显示收费多少就是多少,超过一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元,一天封顶30元,收费时间是早上7时30分至晚上9时30分。
●地点二:文化宫
车位已满 仍引导停车收费
上午9时40分,市区九一街文化宫附近的路内停车场,停车位上满满当当,已无空余车位。记者正想另寻别处时,一名收费员小跑过来,比划着让记者停在一个无划线的空地。
“这里没划线也可以停车?”面对记者的惊讶表情,管理员显得见怪不怪,再三点头肯定,并说半个小时内收停车费5元。当记者表示害怕违停被贴罚单时,管理员便没再说话,转身离开。
●地点三:田安路
采用计次收费 无半小时内免费
上午9时50分,记者驱车来到田安北路泉州银行前的一处路内停车泊位。车子还未停稳,一个收费管理员便小跑上前要记者交停车费。
“没有这回事,没有半小时免费!”记者表明只停十来分钟时,管理员连连摆手,要记者交5元停车费才能把车停进去。记者又指出,停车新规已经出了,如果是按次收费,半小时内应予免费。这名管理员便有些不耐烦,随便指了一处空位,对记者说道:“那你停那边去。”
同样是在田安北路,记者往津淮街方向行驶一小段路,9时55分左右来到另一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员同样表示半小时内需要收取5元停车费。
“现在只能按老规矩。”这名管理员告诉记者,等过段时间公司方面把电子计时设备发下来后,就会按照新的收费方式计算停车费,不过他现在并不清楚什么时候会拿到电子计时设备。
夜间
●地点一:文化宫
夜间停车仍收费 过夜要收10元
昨日晚上9时30分后,记者先后走访了刺桐路、丰泽街、九一街、义全街、迎津街等多处路内停车场。
昨晚9时47分,记者一行再次来到白天时候曾走访的文化宫附近路内停车场。车子还未驶进场,一名收费管理员便上前引导停车,要收取5元停车费。记者提出疑问:“夜间停车难道不是免费的吗?”收费员连连否认,哪怕停车不足半小时,也要收费;若是过夜,要收取10元。
经记者再三询问几点停车可以免费时,该收费员才说“晚一点”,“11点以后”。
●地点二:迎津街
停车即要收费 回答前后矛盾
昨晚10时10分,记者驱车到迎津街附近,一名收费员快步跑上前要收取5元停车费。
记者提出文件规定晚上9时30分后停车是免费的,收费员并不予理会,说“10点多才免费”。记者翻出手机示意对方此时此刻已经“10点多”了,收费员顿时语塞,最后说了一句“那你们把车停到旁边”,便转身离开。
【停车管理公司】
刚停车就收费违规 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畅顺停车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董路平表示,目前中心市区的路内停车场经营主体有很多家,并不只有畅顺公司一个停车管理收费公司。不过,就畅顺公司而言,路内停车收费共有计时收费和计次收费两种方式,现阶段只有在宝洲街和津淮街有投放使用电子计时收费设备,仍处在过渡期。
董路平介绍,若是计次收费,公司规定管理员须等车主要取车离开时再进行收费,如停车时间未满半小时,则是免费的。“不排除有个别管理员害怕车主取车时没有付费偷偷开走,所以在车主停车时就上前收费,破坏了规定。”董路平说,这种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市民如果遇到,可拨打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或畅顺公司监督电话,详细告知具体的停车点和时间,该公司核实后将严厉查处。“由于计次收费存在的弊端不少,接下来将着力推广电子计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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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情况下停车可免收停车费:
1.路内停车泊位(除采取电子计时收费外)、住宅小区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2.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行政执法、救护、抢险车辆以及市政设施维修、环卫、邮递、殡葬车辆;
3.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内部的停车场在办公时间内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4.举行重要活动或者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路内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暂停使用路内停车泊位或者提供免费停放服务;
5.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6.夜间路内限时停车泊位在标注时间段内停放的车辆;
7.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此外,2015年的《泉州市中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停车按照计次收费或计时收费两种方式,小车停路边(亦称“路内”),如果按计次收费的,停车半小时内免费;如果是按计时收费的,停车1小时内,主干道收费3元,非主干道收费2元;收费时间每天为7时30分至21时30分,其余时间免费。停车场收费原则上采用电子计时收费方式,无计时条件的可采用计次收费方式,但二者不得混用。(记者 波玲 妮娜 丽祥 志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