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安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
22人被通缉 举报最高奖2万元
昨日,泉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打黑恶·缉枪爆”行动情况,公开通缉22名涉黑恶枪爆案件在逃人员。
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从今年1月份至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团伙、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记者 林加华 通讯员 李肇兴
专项行动 打击“沙霸”“地下出警队”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强化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经济发展、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和利用枪支、爆炸物品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或“黑保安公司”;严厉打击盘踞在建筑、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施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的 “沙霸”、“砖霸”、“菜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严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和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严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收缴枪支68支(其中火药枪31支),子弹2700发,炸药30公斤,雷管30枚,烟花爆竹9546件,仿真枪、管制刀具450把,立案查处枪爆案件(含烟花爆竹)17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捣毁窝点7处。省厅公开督捕的涉及泉州的2名涉爆在逃人员均已全部缉捕到位,缉捕率达100%。省厅挂牌督办的涉及泉州的两起督办案件已全部告破并移送起诉。全市共摸排涉黑恶重点线索7条;共破获9类涉恶案件98起,刑拘196人,逮捕102人,刑拘转捕率52.1%;移送起诉204人;抓获9类涉恶案件在逃人员38人。
22人被通缉 举报可获奖励
新闻发布会对外通告,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措施,全面推动“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落实,重点对近年来发生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损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九类典型案件”以及涉枪涉爆案件进行梳理,从中发现一批黑恶团伙开展侦查。
泉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大众公布《泉州市公安局关于举报“黑恶枪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通过不同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恶枪爆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给予200元-20000元不等的奖励。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到各类举报线索57条,查证属实46条,兑现奖励金23000元。
同时,泉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缉令,对22名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据介绍,被通缉的22名在逃人员,为近五年来涉嫌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公安机关要求,所有参与“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缉令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泉州市公安局承诺: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