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安县纪委通报2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惠安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吴敬忠因单位违规账外坐支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县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于2007年1月至2016年6月,违规账外坐支费用25.80万元;2013年8月至12月,违规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共计费用2510元。吴敬忠作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杜邵玉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县教师进修学校于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为没有实际参与试卷编写、审核、发行等工作的人员发放补贴1.53万元;2013年11月,在外县教师进修学校到我县开展业务交流工作中,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杜邵玉作为校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