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 火电造纸企业6月底前须完成

海丝商报

日前,记者从南安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和环保部、省、泉州市要求,南安将分行业分阶段完成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及更换工作,计划到2020年,完成覆盖全市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据了解,根据安排,火电、造纸行业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更换工作应于6月底前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应于2017年完成。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其中,“大气十条”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水十条”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

“今后,排污许可制将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也是严把行业企业环境准入关的一重大举措。”南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底前,泉州市辖区内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应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并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持有原福建省版排污许可证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应更换新版排污许可证。今年4月1日起,泉州环保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火电、造纸行业企业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排污许可证核发档案进行核查。7月1日起,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排污行为。

记者从泉州市火电、造纸行业应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上看到,南安市应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企业共有16家。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