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办理银行卡,以为可以“轻轻松松”赚300元,不承想被工作人员给发现了。周某日前因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到晋江陈埭湖中村某银行办卡而被拘留5天。
2月20日13时许,陈埭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银行内有一男子疑似拿着他人的身份证要求办理银行卡。民警立即让工作人员将其稳住,不要露出马脚,随后马上出警到银行内,将男子带回所里调查。经了解,男子为周某,今年26岁,为云南人。20日12时许,周某在外喝酒时认识的一名朋友拿了300元和一张刘某(男,25岁,泉港人)的身份证给他,叫他到银行以刘某的名义办理银行卡,300元就给周某当辛苦费。虽然知道假冒他人去办证是违法的,但是缺钱的周某还是没能拒绝诱惑。目前,周某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记者李心雨 通讯员郑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