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六项目领先福建全省

泉州晚报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自去年泉州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开始试点,一年来,在试点贷款规模、贷款模式创新以及价值评估、流转处置、风险缓释、批量授信等六项目创下全省领先。

据了解,我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规模在全省领先。截至2016年年末,晋江、石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6.90亿元、5.54亿元,合计12.44亿元,同比增长21.89%,全年累计发放贷款8.74亿元,居全国前列;永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5176.5万元,同比增长736.27%,全年累计发放贷款5708.5万元,居全省前列。

晋江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其中晋江市区、安海镇划分三个级别基准地价,其他乡镇划分两个级别基准地价,供评估公司参考。永春在全省率先出台涵盖全县22个乡镇的耕地地租、6种设施大棚造价和4种大宗农产品年产值的指导价,供金融机构参照开展抵押贷款免评估。

我市试点还率先放宽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范围。石狮对在已规划批准的城镇内利用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回批地”建造的农民住房作为抵押物进行处置时,将受让人扩大至石狮市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晋江市对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允许在晋江市范围内流转取得旧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

在贷款风险补偿方面,我市率先放宽贷款风险补偿条件。永春县设立400万元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并在全省率先放宽补偿条件,明确贷款逾期超过6个月且银行已经履行催收责任的,即可启动补偿程序。

此外,率先实现县域银行机构落地全覆盖,永春县5家国有银行以及泉州银行、泉州农商行、永春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等全县共9家银行机构均发放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业务落地全覆盖。率先创新农房抵押贷款批量授信模式,晋江农商行在全省率先创新“银村合作共建”农房抵押贷款批量授信模式,对磁灶镇东山村建材市场“两证”齐全的宅基地权属人进行批量授信,总授信金额达1亿元,有力盘活农民住房财产。(记者王宇)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