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两年审理家事案件一万多起 调撤率超六成

泉州晚报

家事纠纷泉州“解法”获最高法点赞

两年审理家事案件一万多起,调撤率超六成

泉州晚报2月19日讯 (记者黄墩良 陈淑华 通讯员仲法)昨日,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在泉州举行,来自全国十个省、区三级法院及最高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鲤城区人民法院作为典型代表,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最高法院相关领导认为,泉州中院和鲤城法院将家事案件审理与闽南文化区域特点、乡情民俗有机融合,是家事审判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创新的一种体现。

家和万事兴。面对逐年增多、日益复杂的家事纠纷案件,泉州法院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作为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和品牌创建的先导工程。2015年年初,泉州法院就已全部成立专门的家事法庭,着力构建家事纠纷“家里解”的“泉州模式”。

泉州法院专门制定制度文件,为家事审判提供统一的裁判方法和标准,开启了泉州法院家事纠纷处理专业化的道路先河。

在处理家事纠纷中,泉州法院创造性地将案件审理与闽南文化区域特点、乡情民俗等有机融合,巧妙地将泉州民间历史故事、闽南地区风土人情运用到家事审理与调解之中,打造出具有很强识别性、可操作性的特色家事审判名片。通过环境渲染、典故讲解,运用“谚语调解法”、“茶桌调解法”、“金牌媒人调停法”等柔性诉讼方式,有力地缓解当事人对立及紧张情绪,以“拉家常”式的谈心引导,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修补及改善原有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事纠纷存在较深的亲情调和基础,如果单靠法律法规进行“一刀切”不利于纠纷的化解。因此,泉州法院与妇联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形成“三级两员”的多元调解平台,即以家事法庭为依托,下设家事纠纷调解室及公检法司、民政、妇联多方联动机构,将家事纠纷案件在“家”化解,通过聘任特邀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协助案件调解及案件走访调查工作。

据悉,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3267件,其中调解5290件,撤诉3081件,调撤率达63.1%,高出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值约10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