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监察委满月,他们都做了什么?
(法制晚报记者李文姬编辑岳三猛)1月18日,任建华当选全国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主任。两天后,北京、浙江监察委主任选出,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三个试点省份正式开始运行。
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成立一月间,三地动作不断。挂牌、配人员、建机构、培训“充电”等等,可谓马不停蹄。
三地监察委班子悉数出炉
2017年2月3日傍晚,也就是年后首个工作日,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门口,一群人在忙碌着,只见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的牌子被小心地卸下来。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重要内容之一,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转隶工作终于迈出实质性的步子。
1月20日下午,任泽民当选为浙江省监察委主任,马光明、王海超、罗悦明、胡志权获任副主任,陈章永、徐鸣华、叶怀贯、孙良根、鲍秀英、陈春玉获任监察委委员。
同一天,张硕辅当选北京市监察委主任,杨逸铮、王贵平获任副主任,杨小兵、钱华杰、韩索华、杨玉香、王向明获任监察委委员。
更早之前的1月18日,任建华当选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陈学东、郝权、孟萧获任副主任,何青、王帅红、王成禹、孙京民、王海林、荣奋刚获任监察委委员。
第二天,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与山西省纪委、山西省检察院在同一大楼办公。
观海解局记者发现,虽然三地监察委副主任数量从2-4人不等,但监察委委员均为5-6人,比较一致。而且,主任由省级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则来自纪委、监察、检察院反贪局等多个部门。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解读称,从这种领导班子的组成可以看出,监察委整合原有几家机构的职能,即以纪委为主,整合了部分原来属于监察厅和检察院反贪局的职能。
北京监察委开年后忙“充电”
2月17日,由北京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主管主办的《是与非》杂志披露,北京市监察委创了个首次——机关全体人员参与培训。
报道称,2月6日,上午9点,北京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干部第一期培训班在房山区委党校报告厅准时开班。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硕辅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
从该期培训班开始,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全体人员分三批全员参与培训,每期培训时长为一周。
(北京监察委培训现场)
报道还称,此次培训不仅是一次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更是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在转隶推进过程中融合队伍、凝聚力量,实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提升的务实之举。
张硕辅对参训人员提出三项要求:一是牢记身份。二是明确责任。三是认真履职。
北京市监察委全员“充电”,浙江、山西省监察委挂牌后也各有行动。据报道,1月19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干部大会后,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召开第一次会议。山西监察委主任任建华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省上下树立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山西监察委挂牌)
而就在当天,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省纪委各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共300多人集中观看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
试点正由省级向地方推进
除了“全员充电”,在具体工作部署上,北京市也在积极推进。北京市纪委2月8日全文公布了张硕辅在十一届北京市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对2017年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提到要确保今年3月底前完成市监察委员会组建,6月底前完成区监察委员会组建。
同样作为改革试点的浙江省,目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已经形成,省监察委员会组建和转隶工作、市县推进试点工作都已准备就绪:今年1月底前选举产生省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转隶工作,组建省监察委员会;推动各县(市、区)于2月、各市于4月完成监委会组建及相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1月22日,浙江省召开全省检察长会议,会议决定,春节后,浙江三级检察机关均将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口监察委工作,专职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
与此同时,山西省也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明确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召开不同层级座谈会,组织专门调研组,分赴全省11个市和20个县调研,摸清情况,建立台账等。
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任建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试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转隶后的融合,既有人员和思想融合问题,更有机制和工作融合问题。
这种融合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集中抓转隶,完成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机构、职能、人员的整体划转;第二步,稳步推进全面融合,围绕机构与职能相协调、规范调查权限手段、增强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意识和纪检监察能力,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取得“1+1>2”的效果,切实提高反腐败的能力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