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饭煲引发的反思
涉嫌卖假货,200多家超市成被告遭索赔数百万元
创新举措,法院“请出”商会促成系列案件和解
一家超市售卖的侵权电饭锅
核心提示
一家、两家、三家……200多家超市同时成为被告,他们因涉嫌售卖假冒的“三角牌”电饭煲等小家电,均被广东轻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出公司)告到法院,其中约100家超市的老板来自永春湖洋镇。该系列案件犹如一场地震,引起数量庞大的小超市业界的震动。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永春湖洋商会出面促成部分超市与原告达成和解,以“打包价”60万元解决争端,而起初,原告索赔达数百万元。
案件虽已落幕,但对这些小超市来说,吸取教训才是根本——如何规范经营,才不至于成为被告赔钱。“这个案件给我们的教育意义太大了,尤其对7000家湖洋籍小超市来说,若不控制好进货渠道,以后还是会吃官司的。”永春湖洋商会副会长刘文森表示。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张东亚 文/图
永春湖洋商会代表与超市老板探讨如何杜绝假货流入超市
第一次吃官司 不知所卖是假货
阿朗(化名)的超市,是这次系列案件的被告之一。
2016年12月12日下午5点多,阿朗“午休”起床,泡了一杯浓茶,准备投入超市晚班的工作——从下午5点到晚上12点甚至更晚。
夕阳西下,超市内光线昏暗,他却舍不得开灯,“现在生意不好做,能省则省。”呷了几口茶,他说,受电商冲击,如今小超市经营正经历着寒冬,“说好听点自己是个老板,其实和打工的没什么区别。”
阿朗,这位来自永春湖洋的中年汉子,在晋江陈埭镇经营超市已经整整16年。他说,16年来,自己第一次吃上官司。
那个引发官司的电饭煲,在他的记忆中已经模糊。锅是几年前某百货公司卖给他的,在超市的货架上摆了几年一直无人无问津,有些部位已经有些锈迹。
谁知,有一天竟有人看上它了。“有顾客买,当然卖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原告方在取证。当时卖了65元,利润不到10元,若扣除保存成本,根本就没赚钱,而这最终却要让他付出2500元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