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男子因嫖资纠纷杀人放火 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石狮日报

石狮宝盖镇松茂村一出租房突然着火,消防从租房二楼救下一对母子,而一层的租户陈某菊被发现时已死亡,很快,陈某菊的死因被揭开——男子温某静与她因嫖资产生纠纷,而后杀人放火毁尸灭迹。

去年3月18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温某静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温某静不服上诉,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15年2月6日21时许,被告人温某静(陕西宝鸡人,35岁)事先与51岁的被害人陈某菊电话联系后,到松茂村陈某菊租房欲嫖宿,后双方因嫖资问题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温某静随后手勒陈某菊颈部、用衣服捂口鼻部等方式致人窒息死亡,然后,温某静用打火机点燃租房内衣服,并拿走陈某菊的两部手机及银行卡一张逃离。经法医鉴定,死者陈某菊系被他人捂压口鼻部及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根据温某静供述,发生争执后他要离开,但陈某菊扑过来抓住不让他走,他就往对方的太阳穴打了一拳,而后对方又冲过来抓其脸,其就把对方摔在地上并用手勒其脖子,见对方还在地上抽搐,温某静又把对方身体翻过来并用衣服按脸。听到外面有人敲门,温某静就继续隔着衣服按对方的嘴巴直至对方没气,为了毁灭证据,他就用打火机把床上的衣服点着,然后坐在旁边看,直到房间烟大了才离开。(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黄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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