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9所中小学被认定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石狮日报

石狮市9所中小学校日前获得泉州市“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认定,成为我市首批获此殊荣的学校。这是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的。

­据悉,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对象为全市所有举办义务教育的公民办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评估程序为学校自评申请、县(市、区)核查申报、泉州市评估认定、省级抽查。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从2020年起,县域内至少85%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确认,作为认定“教育强县”的条件之一。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质量,我市于2016年11月启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工作,把“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检查与评估,并作为考核学校领导、评估学校办学成绩的重要依据,大力推动该项工作,力争在泉州率先完成。此次首批9所中小学校具体为:石狮一中、市华侨中学、市锦峰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市第四实验小学、市第五实验小学、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记者许小雄)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