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36岁男子欲陷害他人 谎称酒店有炸弹被判入狱2年

泉州晚报

欲陷害他人 男子谎称酒店有炸弹

身犯两罪,被判入狱2年

有纠纷没解决,陈某保为了达到让连某平判刑的目的,以连某平的名义,向泉港一家酒店邮寄一封恐吓信,谎称酒店有炸弹,并勒索50万元,惊动了两级公安机关。近日,来自泉港法院的消息称,陈某保身犯两宗罪,被判入狱2年。

谎称有炸弹 冒充他人勒索酒店

陈某保今年36岁,泉港人。2015年春节期间,经人介绍,陈某保将自己的小车租借给连某平使用。

租期结束后,双方因连某平未足额支付租金发生纠纷。陈某保决定向他人邮寄写有爆炸威胁及勒索巨额钱财内容的匿名恐吓信,并在信里留下连某平的银行卡账号,以让连某平受到刑事处罚。为此,陈某保通过编造短信获取了连某平的银行卡账号。

去年4月中下旬的一天,陈某保向泉港区某商务酒店经营者林某某寄信,信中称已在酒店某一楼层安装了定时炸弹,要求林某某在2天内将50万元转账至连某平的农行卡上,否则将引爆炸弹。

惊动两级警方 真凶主动投案

2016年4月29日上午,酒店员工刘某某得知信件内容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泉港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至酒店,责令酒店立即停止营业并封闭酒店所有出入口,疏散所有入住房客及酒店工作人员。泉州市公安局还当即指派搜爆民警和排爆专家对该酒店进行逐层逐房地毯式搜爆、排爆工作,于次日排查完毕,但未发现爆炸物。

事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经核查银行卡账户发现为连某平所有,遂向连某平调查。结合其他调查,民警发现陈某保有作案嫌疑,遂通知陈某保到案接受调查。

去年5月26日晚上,陈某保主动到泉港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

身犯两宗罪 被判决入狱2年

公安机关还对陈某保的住所进行搜查,发现三张伪造的身份证,陈某保称是2014年在惠安向制售假证人员购买的,意图冒用他人信息办理信用卡。

泉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保为陷害他人而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告人陈某保伪造居民身份证三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

近日,泉港法院一审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陈某保有期徒刑一年半,以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陈某保有期徒刑九个月,遂对他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提醒,处事应当冷静、理性,莫因一时兴起或为“出一口气”而莽撞行事,否则不仅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和不便,自己也因触犯刑律而遭受处罚,害人又害己。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张东杰 庄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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